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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3高二下·南阳月考) 李某(17周岁)是甲公司招用的职工,双方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李某为发泄对公司的不满,在公司生产的饮料中放入了污物,影响了公司的声誉,并导致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 甲公司不能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B . 李某与甲公司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C . 甲公司可以即时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D . 甲公司应提前30天通知李某方能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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