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盛唐年间,出于巩固新拓领土和加强边疆守备的战略需要,在边地设十节度使,领边防节镇。后内地刺史加授节度使衔。安史之乱后失于外重,尾大不掉,终于酿成藩镇割据。
——摘编自林英男《唐宋时代地方行政体制和强干弱之传统的形成》
材料二:宋代地方政府机构基本上是州县二级建制,同时,全国划分为若干路,作为朝廷派出机构的辖区。州府军监长官由中央派遣京朝官担任,另设通判与其共掌州政。一州的赋税、钱谷、狱讼之事及民兵之政,皆由知州总理,通判亦参与裁决,共同签署文件、督促施行。
——摘编自吴宗国《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
材料三:元代由于是少数民族建立起来的政权,并且为巩固政权采取了一系列强硬的政策,这就激起了矛盾的产生,在地方设立行中书省,行中书省在自己的辖区内有一定的自主权,当发生不可调解的事件时可以及时解决……元朝地大物博,统一由中书省管理会带来一系列的麻烦,设立行中书省,给予一定的权力,根据实际情况统领地方,可减少中央中书省的麻烦,而行中书省根据实际情况统领地方,提高了统领地区的行政效率。
——摘编自王佳《浅析元代的地方制度——行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