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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2高二下·宁波期中) 2022年2月15日,A建筑公司向B公司发函称:“我公司需要采购5台某品牌的挖掘机。如果贵公司有足够的存货,请回函。”2月18日,B公司回函称:我公司有足够的该品牌挖掘机,每台58万元,如贵公司愿意接受此价格,我公司会在3月1日之前运交公司,速回函。2月19日A公司回函确认,2月20日B公司收到回函并于2月21日发货。但直到3月6日才抵运A公司,A公司要求B公司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B公司则称,逾期交货是因为恰逢雨天,连绵阴雨,耽误了货运行程,故拒绝承担违约责任。

    1. (1) 分析本案中合同订立过程的两个阶段。
    2. (2) B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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