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如下:
(一) 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并考虑到香港的历史和现实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决定在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
(二) 香港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除外交和国防事务属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五)香港的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
——中英《关于香港问题联合声明》
材料二:“宝安(现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只有三件宝,苍蝇、蚊子、沙井蚝.十屋九空逃香港,家里只剩老和小。”当时,宝安一个农民劳动日的收入为0.70到1.20元,而香港农民劳动一日收入60﹣70港币.1957年、1962年、1972年和1979年宝安先后出现过四次大规模的逃港潮,累计56万人(次)。1977年11月广东省委主要负责人汇报了逃港的情况后,邓小平出奇地沉默了很长时间,才就逃港问题说:“这是我们的政策有问题。”
——改编自林天宏《人民会用脚投票》
材料三: 据统计2001年定居内地的香港人为4.1万多人,2003年为6万多人,2005年为9.18万人。大量的香港人涌入内地反而成为一种潮流。
——香港特别行政区规划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