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字子美,襄阳人,徙河南巩县。曾祖依艺,巩令;祖审言,膳部员外郎;父闲,奉天令。甫少不羁。天宝十三年,献《三赋》,召试文章,授河西尉。辞不行,改右卫率府胄曹。天宝末,以家避乱鄜州,独转陷贼中。至德二载,窜归凤翔。谒肃宗,授左拾遗。诏许至鄜迎家。明年,收京,扈从还长 安。
房琯罢相,甫上疏论琯有才,不宜废免,肃宗怒,贬琯邠州刺史,出甫为华州司功。属关辅饥乱,弃官之秦州,又居成州同谷。 自负薪采稆,餔糒①不给。遂入蜀, 卜居成都浣花里,复适东川。久之,召补京兆府功曹,以道阻不赴,欲如荆楚。上元二年,闻严武镇成都, 自阆州挈家往依焉。武归朝廷,
甫浮游左蜀诸郡,往来非一。武再镇两川,奏为节度参谋、检校工部员外郎,赐绯。
永泰元年夏,武卒。郭英乂代武。崔旰杀英乂,杨子琳、柏正节举兵攻旰,蜀中大乱。甫逃至梓州。 乱定归成都,无所依,乃泛江游嘉、戎,次云安,移居夔州。大历三年春,下峡至荆南,又次公安,入 湖南。溯沿湘流,寓居耒阳。尝至岳庙,阻暴水,旬 日不得食。耒阳聂令知之, 自具舟迎还。五年夏,一夕,醉饱卒,年五十九。
观甫诗与《唐实录》,犹概见事迹,比《新书》列传,彼为踳驳② 。甫集初六十卷,今秘府旧藏通人 家所有称大小集者皆亡逸之余人自编遮非当时第叙搜裒③中外书,凡九十九卷。除其重复,定取千四百有五篇。凡古诗三百九十有九,近体千有六。起太平时,终湖南所作,视居行之次,若岁时为先后,分十八卷;又别录赋笔杂著二十九篇为二卷,合二十卷。意兹未可谓尽,他日有得,尚副益诸。
宝元二年十月,王洙原叔记。
(选自王沫《〈杜工部集〉记》)
【注】①餔糒 (bū bèi):指食粮。②踳 (chuǎn )驳:错乱,驳杂。③搜裒 (póu ):聚集。
①遂入蜀,卜居成都浇花里,复适东川。
②意兹未可谓尽,他日有得,尚副益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