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9日,长春市绿园区居民陈某在未经核实情况下,在手机中保存他人发布的视频,经过编辑,配以文字发布在某App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严重扰乱公共秩序。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决定给予陈某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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