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新中国地方病的防与治
病种 |
部署 |
法律 |
成就 |
血吸虫病 |
1955年底在杭州召开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毛泽东同志发出消灭血吸虫病的号召,会上决定成立中共中央防治血吸虫病九人领导小组,统抓全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 1957年4月20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消灭血吸虫病的指示》,4月2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保证执行国务院指示的通知。 |
《防治血吸虫病工作条例》《食盐加碘防治地方性甲状腺肿大暂行办法》《防治鼠疫规定》《防治布氏杆菌病暂行办法》等 |
1958年江西余江县首先消灭血吸虫病,成为我国“送瘟神”的光辉典范。至新中国成立40周年前夕,我国广东、上海、福建、广西4省市区已达到消灭血吸虫病标准,全国373个流行县中,有141个达到消灭标准,122个达到基本消灭标准。到1988年,全国累计治愈1000多万病人,治疗110多万头病牛,灭螺面积114多亿平方米。 |
地甲病 |
狠抓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预防措施。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制定的富民政策,把防病治病与脱贫致富相结合作为防治工作的基本方针。 |
到1989年,全国有27个省市区普及了碘盐,供应量达328万吨,有3.6亿人吃上了碘盐,占病区人口85%以上。全国治愈现症病人2500多万。继1980年陕西省在全国率先基本控制地甲病后,黑龙江、天津等17个省市区达到基本控制地甲病的标准。 |
——摘编自卫生部地方病防治司《我国防治地方病的辉煌40年》
从材料中提取信息,拟定一个论题,并结合中国历史的相关史实予以阐述。(要求:论题明确,阐述充分,史论结合,论据准确,逻辑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