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从16世纪初开始,公开发售国债成为欧洲许多国家解决财政困难的重要办法。1688—1689年,随着君主立宪制的确立,英格兰具备了为6年后在一片信任的氛国中创建英格兰银行所必需的条件。英格兰银行把短期公共信用业务并入一个半公营的现代货币银行体系。从1713年到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结束时,英国的公债增长了1倍多,到“七年战争”结束时差不多又翻了一番。英国的公债从美国独立战争爆发时的1.273亿英镑,到1783年增加到2.429亿英镑,几乎翻了一番。
——《经济系统与国家财政》
材料二:1927年起,国民政府滥发公债。1932年,政府应付各种内债本息2.1亿余元,每月平均偿还1700万元。1月12日,国民党中央召开紧急会议,鉴于中国正处于内忧外患中,政府每月财政支出仅军费一项需1800万元,不敷达1600万元,提出挪用每月内债还本付息基金以应急需。此消息引发市面恐慌,上海金融工商界纷纷致函反对。全国公债持券人会在宣言中指出:“此种举措,不啻将全国人民历年备置之财产,宣告没收,减绝人民之生计,破坏国家债信,而一方对于截留税收,冗军浮费,则坐视不敢处置,以致财政一无办法,乃不得不攘夺人民生活之源泉,以供政费暂时之挹注,此种举措徒起截税者之野心,为滥费者张目。全国国民,为国家经济立场,允当群起,誓死反对。”国民政府被迫于1月18日收回停付拟议。
——《上海金融业与国民政府关系研究》
材料三:1981年,中央决定发行国库券。3月9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认为发行国库券是平衡国家财政收支、调节和引导国民经济向协调方向发展的重要经济手段。1981—1987年,每年国库券实际发行量都超过计划发行额,总其发行361.76亿元,1985年起可以贴现和抵押贷款。通过发行国库券,将人民群众手中的部分购买力及其他一部分社会财力集中起来,暂时转移给了国家,增加了国家重点建设的投资。
——《中国共产党公债政策的历史考察及经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