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时有疑狱曰:“甲无子,拾道旁弃儿乙,养之以为子。及乙长,有罪杀人,以状语甲,甲藏乙。甲当何论?”仲舒断曰:“甲无子,振活养乙,虽非所生,谁与易之。《诗》云:螟蛉有子,蜾蠃负之'。《春秋》之义,父为子隐,甲宜匿乙。”诏不当坐。
---摘编自董仲舒《春秋决狱》
材料二:《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
-摘自董仲舒《春秋繁露》
材料三:故《春秋》之治狱,论心定罪。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
---摘自(西汉)桓宽《盐铁论·刑德第五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