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西方社会学研究比较重视群体研究,很少有学者从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性来探讨群体。费孝通提出的“差序格局”概念突破了欧美社会学的非联系性理论视角,奠定了中国关系研究的学理基石。差序格局和关系是连在一起的,因为关系普遍存在于中国人的生活中,也是最常用的概念之一。“关系”是中国人特有的交往方式,而“差序格局”则是费孝通先生对中国社会结构的概括。
对中国人来说,“关系”无疑是一种常识。然而,尽管我们每个人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关系的生产与再生产实践,但如果要给出清晰的关系定义,我们便会发现并不简单。由于关系已经内化到地方社会之中,成为一种“惯习”,我们便很难觉察到其独特性所在。
关系的分类方式主要有三种:第一是按照关系的基础来划分,即分为家人关系和社会关系两大类型。血缘、亲缘、地缘、业缘等便是根据关系的基础进行界定的。第二,我们根据关系交换的性质进行分类,具体可以分为情感性的关系、工具性的关系以及情感与工具相混合的关系。当然,上述三种关系并非截然相对,而是可以相互转换。第三,我们可以根据实践场域将关系分为主从关系、人员关系、合成关系和朋友关系四种类型。其实,在关系实践过程中,我们都会拥有上述四种关系。
关系内涵的实质是关系的构成。关系包含既定的关系成分也即是交往双方在某个时间点已经建立起的一种社会联系,这是关系得以生产和再生产的基础。这种联系可以是先天的(血缘关系、亲属关系),也可以是后天的(同学关系、同事关系、战友关系)。中国社会的关系本质上源于传统社会的一种“缘”(如血缘、亲缘、地缘、业缘等)的纽带。杨国枢指出传统中国有两种缘观念:缘分与机缘。前者是命定性的或前定性的持久性社会角色关系,包括家属之缘、师生之缘、朋友之缘、同事之缘等;后者是命定性的或前定性的临时性人际至动关系,包括同乘舟车之缘、同席餐饮之缘、同店宿止之缘、同场考试之缘等。而构成关系基础的这种“缘”的纽带主要是缘分。缘分的持久性既可以是事实性的,也可以是认定性的。前者如基于血缘形成的家人关系,后者如基于某种约定而形成的婚姻关系。
此外,关系具有工具性即交往双方以利益交换为目的。根据这样一种关系,非正式关系渗透在政治和经济领域的正式组织和科层体系中,而且被认为是中国社会关系的重要特征。在中国人的话语中,我们也经常把关系与某些动词联系在一起,如搞关系、拉关系、找关系。最后,情是关系很重要的成分之一。情包括感情、人情、面子等等,而且很难将其量化,比如某饭店挂一副对联:“室雅何须大,朋高不在多”。而人情则是社会形式的适当表现,就很少涉及情感。所以人情话语的表达具有道德和礼仪特点,这是中国人的关系区别于西方社会的重要特征。
乔健先生在《“关系”刍议》等文中全面地概括了中国人的“关系”,“关系”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具有如下特点:1.关系是以自我为中心的,这个“自我”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一群人或一个单位。2.关系是一个能动的概念。这有两重意义,一是不同于近亲关系(如父子、夫妻),它需要不断地交往来维持;二是其存在是为了一些实际的目的。3.关系不断地与别的同一自我的关系交叉作用构成了关系网。
关系的第一个特征是角色的规范即关系本身具有决策规范的含义。社会身份 (尤其是亲缘身份)构成了人们界定自己与对方互动规范的基础。在社会交往中,彼此之间的关系构成了互动规范的基础。第二个特征就是情感依据。关系本身是一种情感的区分与表达,构成了亲密信任和责任的依据。而且,在亲缘关系越相近的对偶角色中,相互之间的关系越熟悉亲密,越应当信任。第三个特征就是差序格局。中国人的关系既包括横向的亲近联系又包括纵向的长幼尊卑。第四个特征表现为关系不是一套静态的行为规范,而是一种动态的实践。每个中国人都有一套处理社会和人际关系的理论,并在现实生活中加以运用。中国社会波纹状的差序格局并非固定不变。通过和自己有关系的“中间人”介绍,陌生人也可以与自己建立关系,被纳入关系网之中,并随着亲密程度的增加,从关系网的外圈移动到内圈。同样地,如果我们长时间不去经营关系,即便是“熟人”关系也会变得生疏。因此, 关系是一个持续营造,不断生成的过程。要考察关系的性质和类型,便需要考虑关系运作的具体社会经济、政治制度和文化情境。
(删减自周大鸣《差序格局与中国人的关系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