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在传统中国,从道家《庄子》起就十分重视美与丑的辩证关系,像《人间世》中的支离疏,《德充符》里的申徒嘉,这些丑的形象形貌粗陋怪异,但被庄子以“齐美丑”的思想赋予了独特的审美价值。的确,一方面,中国古代哲学以“道”“气”为核心的本体论视万物为一体,事物无论美丑皆“通天下一气耳”;另一方面,中国“天人合一”的诗性思维重视感性,多以直觉感悟的方式达到对宇宙人生的把握,对人的非理性精神要素有相当程度的重视。因而中国文化显现出美丑兼审的特点。所谓的美丑是主观的情意和想象力赋予的对象。概括来说,在中国传统的文学作品中有这样两个重要观念:
第一,以美为主、以丑衬美的审美意识。这种观念在中国古典美学中具有重要地位。如《宝玉挨打》,写宝玉得知金钏儿自尽,“五内摧伤”而“茫然不知何往”。宝钗到王夫人处道安慰,把金钏儿说成了“糊涂人”,并道“姨娘也不必念念于兹。十分过不去,不过多赏他几两银子,发送他,也就尽主仆之情了”。这种冷冰冰的话,正反映出宝钗灵魂深处的冷酷无情。宝玉的悲痛、内疚、震撼对照薛宝钗的冷漠,辉映出了宝玉的心灵世界是多么美好而热烈。丑的特征因美的对照而更加显著,反之亦然。唐代刘禹锡“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以死寂病态的丑来衬托充满生机活力的社会和自然的壮美,这种以丑衬美的认识早于西方近千年。
第二,化丑为美,即把现实丑转化为艺术美。这是中国美丑观的又一重要观念,其效果是通过对丑恶现象的艺术加工引起审美快感。因为艺术所展示的不是现实中原封不动的丑,而是被赋予了艺术想象的对象,它的内容会引起人们道德伦理的批判,而形式却给人以艺术享受,唤起审美快感。甚至很多人认为丑的形象比美的形象更具感染力和冲击力。这里的化丑为美又分两种,即由人物外表丑化为对象心灵美的,和化人物丑为作家美的。
化外表丑为心灵美的,在中国传统文学中有很多例子。《七品芝麻官》中的知县唐成,形象极丑,但他立下了“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做官宗旨;在审案时,他与诰命夫人斗智斗勇,终将其绳之以法。观众透过其丑陋的外表,看到的是他的勤政、爱民、清廉、机智、不畏强权等美好本质,不由对其产生喜爱、尊敬、赞佩的情感,以至完全忽略了他的外表丑,甚至从中获得强烈的审美快感。
化对象丑为作家美的也很多。比如杜甫“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白居易“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等,都是以善的标准批判丑,以审美的标准欣赏艺术形式,从而体现作者的崇高价值观。这里要强调的是,这一类化丑为美的作品始终向读者展示的是一个完整的审美过程,即感官丑到升华的美。
(摘编自刘卿莉、徐冉《浅谈“丑的美学”》)
材料二:
书写极美是文学之当行本色,书写极丑则反映了追求谐谑的恶趣味。北京大学所藏西汉竹书中,有一篇名为《妄稽》的俗赋,可以证明极美、极丑的书写,可能在汉代相当流行。
赋中,容貌德行俱佳的名族少年周春,在父母的安排下娶妄稽为妻,而妄稽的丑恶触目惊心,令人不敢直视:“妄稽为人,臂天八寸,指长二尺,目若别杏,蓬髪颇白……”即使想象力再充沛,恐怕也无法通过这大段的排比文字,在脑海中复原出妄稽的面貌,她几乎是一个全无人形的怪物。周春无法忍受与其一起生活,又纳虞士为妾,而虞士则是一位秀出人伦的美女:“色若春荣,赤唇白齿,长颈宜顾……”她让周春一见钟情,也得到了他的万千宠爱。妄稽不仅容貌丑陋,还既妒且悍。尽管虞士一再示好示弱,她还是对虞士大加迫害。妄稽之丑与虞士之美,赋中都一写再写,极力铺排。美、丑甚至有了相互催发的效果:妄稽越是丑拙暴虐,虞士就越发楚楚可怜。
这个看起来无法收场的故事,对于当时的读者或观众而言,从极美与极丑的反差中,从丑妇作怪的戏剧性情节里获得愉悦,才是赋作最主要的功能,此篇因此具有极其强烈的戏谑、调笑色彩。《妄稽》堪称早期文学中极美、极丑书写的集成之作。
在赋体文学中,摹写美人是一个经典题材,宋玉之后,曹植《洛神赋》最为知名。同样值得注意的是,丑妇书写在赋体中也代有所作,甚至不乏佳构。敦煌文献中保存了赵洽《丑妇赋》与《丑女缘起》等篇。必须承认,无论是书写美人还是丑妇,都有物化女性的嫌疑,但作为一个源远流长的文学传统,这些书写既为文人提供了炫耀才华的契机,也给读者带来了开怀一笑的愉悦。
(摘编自刘书刚《早期中国文学中的极美与极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