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散文存在着数量众多的“应用之文”和数量上处于劣势的“文学之文”。如果说文学之文抒发感情,应用之文叙事说理,那么站在修辞叙事学的立场上看,“文学之文”和“应用之文”虽然在作品的外观层面差别显著,但在其作品的交流传递效果层面,两大类文章的叙事目的是根本一致的,即以修辞性的说服为前提。
说服接受者的任何作品当中,都有一个"说服者"存在。在古代散文中,所谓"文学之文"表达情感时的"隐含作者",与"应用之文"说服他人时的"隐含作者"能够共同建构一个更加全面的"真实作者"形象,这个"真实作者"由多侧面构成,读者从"文学"和“应用”两大类作品中可以推导出两种或者更多截然不同的“隐含作者”,或者说,作者有时候会在无意之中以不同的角色出现在读者面前,实际的作者经常会和由纸面上推导出的作者相去甚远。韩愈作为唐宋八大家之首,因谏迎佛骨而贬潮州,被誉刚直,但其随后在贬官路上完成的散文《潮州刺史谢上表》中就有“破脑刳心,岂足为谢”的摇尾乞怜式陈情语句:元稹在写给侄子的《海侄等书》中正色道:“吾生长京城、朋从不少,然而未尝识倡优之门。"然世人皆知元稹狎妓饮酒,出入青楼,更有艳作《莺莺传》盛传于世。在散文这种文学体裁当中,叙事者为文章而文章的功利性叙事目的在此一览无余,所以散文完全可以用于立体式地"勾画"一个完整的"实际作者"。
显然,散文的执笔作者不像其他文体那样隐身于背景之后,只是其动辄现身于台前的策略并不能证明这个“角色”就是演员的“本色演出”。正相反,散文作者是多面化的,由于散文作者的“官人身份”和“文人身份”,文如其人在散文这个文学形式上通常行不通,"巨奸为忧国语,热中人作冰雪文"所描述的现象自然也包括散文在内。曾官至尚书,主盟文坛数十年的明代大才子王世贞讥讽一生布衣的谢榛的文章:“此等语何不以渴自照”————破口大骂,粗俗不堪。这类典型的文人相轻陋习在散文之中暴露无疑。由是观之,通过散文来“观看”古代文人之倾情“演出”可谓既生动又全面。
刘熙载在《文概》中将作家的思想道德、性格气质与作品的内容与价值联系起来,说明散文研究非常依赖于作家生平、社会关系方面的历史考证工作,这从侧面证明了从作品内部推导"隐含作者"与从作品外部印证"真实作者"二者之间的互补性。由文本推导出的“隐含作者”本身已经是多侧面的,再加上由历史考证而描绘的“真实作者”,散文研究可在这个层面上把作者、作品和外部语境有机结合,力求还原作品、作者与社会三者之间全面真实的互动关系。
中国古代散文的书写与叙事目的十分明确,即立德、立功、立言,即使前二者目的达不到,起码也要实现“立言”这个“最低纲领”。散文是实用的作品,最终我们将发现:文学之文也好,应用之文也罢,皆非“为文学而文学”,通过散文文本推导出来的“隐含作者”和通过历史文献总结出来的“真实作者”都在追求“说服”,隐含作者追求说服文本中的“隐含读者”。真实作者则追求载道并让自己生前身后名传于后世。
(摘编自阴志科《修辞叙事视野中的中国古代散文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