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3·河北模拟)
A公司生产的“莲花”味精,经过长期、广泛的市场宣传,“莲花”味精及其包装已具有一定知名度。B公司在其生产的味精产品使用“芯莲花”标识,并采用与A公司近似的包装。C商行将核准注册的“鑫莲芯”商标,使用在由B公司生产的味精产品上并予以销售。A公司到法院起诉B公司和C公司。本案中B公司和C公司( )
①违反公平竞争、诚实信用、依法经营原则
②侵犯A公司商标权,属于“搭便车”行为
③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等权益
④应当承担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
A . ①②
B . ①④
C . ②③
D . ③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