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汉武帝诏令郡国每岁向朝廷举荐孝者、廉吏各一人以备擢用,由此形成固定的“察举”之制。后孝者、廉吏合并为孝廉,它是汉代普通士人最主要的入仕途径。孝廉以外,还有一些临时性的察举科目,如茂才(秀才)、贤良方正、文学等。被举者一般都有符合儒家伦理道德标准、通晓儒家经书的共同特点。出身贫寒、40余岁始钻研《春秋》的公孙弘通过察举拜为博士,十年之内升至丞相,封平津侯,开创西汉建立以来以布衣身份拜相封侯的先例。在察举制度形成前后,武帝又在长安设立了太学。太学生由五经(《诗》、《书》、《礼》、《易》、《春秋》)博士负责教授,学成后经考试分等第录用,自此博士的主要工作由备顾问转向教学。同时推广蜀郡太守文翁的兴学措施,令郡国皆立学校。太学与郡国学皆以经学为主要教育内容。
——摘编自张帆《中国古代简史》
依据材料和所学,阐述汉武帝时期人才选拔与培养制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