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作为一种基本的社会组织单元,在我国有着深厚的历史底蕴。“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邻里精神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材料一:《论语•里仁篇》曰:“里仁为美。择不处仁,焉得知?”“里仁为美”是在中国漫长的乡土社会中形成的一种独特的邻里文化观,蕴含着传统社会的人际交往价值观,为今天城市化背景下,探索并建构一套适应时代发展的新型邻里关系提供了借鉴。深圳“邻里节”的成功实践既是改造传统文化的过程,也是创造新文化、发展先进文化的过程。“邻里节”已成为城市社区重构邻里关系的重要途径和平台,有效化解了城市邻里“陌生人关系”困境,助力和谐城市社区建设。
材料二:邻里间的宽容礼让、和谐相处为社会所倡导。现实中,邻里纠纷多因琐事而起。
案件回顾 | 李甲家住在坡下,为防止雨水冲坏自家房子,他在村村通路上修建水泥路障,致使雨水顺坡下流时改变方向,对邻居李乙家房子后墙造成冲刷损坏。李乙多次找李甲协商拆除路障未果,一纸诉状将李甲告上法庭。 |
法律纠纷 | 李甲认为:雨水的排放只要尊重自然流向,就不构成侵权。我修建水泥路障尊重了自然流向,所以不构成侵权。李乙认为:雨水的排放既要尊重自然流向,又要尽量避免对相邻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否则构成侵权。李甲修建水泥路障既没有尊重雨水的自然流向,又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所以构成侵权。 |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第二百九十六条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
法律判决 | 法院判决李甲拆除水泥路障,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
案件后续 | 经法院协调,在涉案水泥路旁修建边沟、架设暗管,从根本上解决引发矛盾的雨水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