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修不幸,生四岁而孤。太夫人①守节自誓,居穷,自力于衣食,以长以教,俾②至于成人。太夫人告之曰:“汝父为吏,廉而好施与,喜宾客,其俸禄虽薄,常不使有余,曰:‘毋以是为我累。’故其亡也,无一瓦之覆、一垅之植以庇而为生,吾何恃而能自守耶?吾于汝父,知其一二,以有待于汝也。”
②“吾之始归也,汝父免于母丧方逾年,岁时祭祀,则必涕泣,曰:‘祭而丰,不如养之薄也。'间御酒食,则又涕泣,曰:‘昔常不足,而今有余,其何及也!’吾始一二见之,以为新免于丧适然耳。既而其后常然,至其终身未尝不然。
③“汝父为吏,尝夜烛治官书,屡废而叹。吾问之,则曰:‘此死狱也,我求其生不得尔。’吾曰:‘生可求乎?'曰:‘求其生而不得,则死者与我皆无恨也。矧③求而有得耶?以其有得,则知不求而死者有恨也。夫常求其生,犹失之死,而世常求其死也。’回顾乳者抱汝而立于旁,因指而叹,曰:‘术者谓我岁行在戌将死使其言然吾不及见儿之立也后当以我语告之。’呜呼!其心厚于仁者耶!”
④修泣而志之不敢忘。自先公之亡二十年,修始得禄而养。又十有二年,列官与朝,始得赠封其亲。天子推恩,褒其三世。
(选自欧阳修《泷岗阡表》,有删改)
【注释】①太夫人:指欧阳修的母亲郑氏。②俾(bǐ):使达到某种程度。③矧:(shěn):况且。
四岁而孤( )
以长以教( )
吾之始归也( )
此死狱也( )
术者谓我岁行在戌将死使其言然吾不及见儿之立也后当以我语告之
①其俸禄虽薄,常不使有余,曰:‘毋以是为我累。’
②求其生而不得,则死者与我皆无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