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唐往疏议》颁布于唐高宗永徽厂年,《法学阶梯》制定于查士丁尼皇帝期间。这两部分别代表古代东方与西方法律秩序的著名法典,其历史命运却有所不同。在近代东亚法律变革以前,以《唐律疏议》为代表的中华法系一直是整个东亚地区实际运行的法律体系:而《法学阶梯》逐渐漫在欧洲中世纪的历史尘埃中。当人类开始走出中世纪迈向近代时,它们的命运又发生了变化:《法学阶梯》以及罗马法的其他部分被重新发现并开始复兴:19世纪中后期起,中华法系从外围开始瓦解。
--摘编自张中秋《中华法系与罗马法的原理及其哲学比较》
材料.:1911年,清政府编幕完成的《大清民律草案》在法典结构、原则、制度与内容都与1900年《德国民法典》有诸多相似,是我国第一部近代民法典。1930年,《中华民国民法》施行,沿袭《大清民律草案》编幂体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伊始,引入苏联民法理论,制定民法典。其后经过五次编幕订,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完成立法程序,它在法典的体系、原则、制度与内容诸多方面都有超越之处。
--摘编自王立民《中国百年民法典编寨历程与启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