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地质学清楚地揭示,各个大陆过去都曾经历过巨大的环境条件变迁,所以我们可望在自然条件下看到生物的变异,如同它们在驯养情况下所发生的那样。只要在自然状况下有变异发生,那么认为自然选择不曾发挥作用就很难解释了。常常有人主张,在自然条件下,变异量仅局限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但这是无法证实的。虽然只是作用于外部性状,并且其结果很难确定,但人们却可以将驯养生物个体的微小差异逐渐积累起来,并在一段不长的时期内产生巨大的效果。物种中存在着个体差异,这是大家所公认的。但是除了这些个体差异外,所有的博物学家还承认有自然变种的存在。它们相互之间的差别十分明显,值得在分类学著作中记上一笔。没有人能明确区分开个体差异和微小变异,也难以区分特征明显的变种和亚种,以及亚种和物种。在分离的大陆上,或在同一大陆被某种障碍所隔离的不同区域内,以及孤立的岛屿上,存在着如此多样的生物类型,它们被一些有经验的博物学家归为变种,或被另一些博物学家列为地理种或亚种,而另一些却将其列为亲缘很近、特征明显的物种。
如果动植物确有变异,不管这一变异是多么微小和缓慢,只要其变异或个体差异在某一方面有益于自身发展,它们为什么不会通过自然选择将其保存和积聚起来,即所谓最适者生存呢?如果人们能够耐心地选择有利于自己的变异,那么在复杂而多变的生活条件下,那些有利于自然界生物的变异为什么不会经常产生,并得到保存或选择呢?那些在漫长的时间长河里起作用的,并严格审视每一个生物的全部体制、构造和生活习性的选择力量-即择优弃劣的力量,会受到什么限制吗?据我看,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限制这种缓慢的,并巧妙地使每一种生物类型都能适应最为错综复杂的生活条件的力量。
(节选自达尔文《自然选择的证明》)
材料二:
1859年11月,达尔文出版了旷世之作《物种起源》。与达尔文同时发表相似观点的华莱士把这个理论称为“达尔文主义”。当时生物学还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今天我们熟知的遗传规律以及基因等概念当时都没有出现,因此达尔文进化论在解释诸多具体细节时难免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甚至错误。在后人的持续研究中,进化论被不断修正和完善着,但总体而言,达尔文进化论并没有在根本上被动摇。
德国生物学家魏斯曼在1885年提出了“种质连续学说”,否定了达尔文学说中关于遗传规律的一些非正确观点。但对于达尔文进化论的主要方面,魏斯曼完全接受并继承了,认为除了自然选择外,进化不再需要其他机制。这种基于种质连续理论的进化学说被称为“新达尔文主义”。
站在今天的视角,“种质连续学说”还不是真正的遗传规律。奥地利的孟德尔在1866年发表了真正的遗传规律,即经典遗传学上的两个重要定律-遗传因子的“分离定律”和“自由组合定律”。1900年,孟德尔的工作及其遗传学说被三位植物学家各自通过研究植物杂交而“重新发现”,遗传学从此进入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时期。
遗传学蓬勃发展的最初阶段,由不连续突变引起进化的突变论思想占了上风,对达尔文的渐变论提出了非常尖锐的挑战。但随后不久,一系列新的遗传学发现,尤其是群体遗传学的创立和发展,为达尔文“连续变异性状”的遗传机制找到了解决方案。当然,也对达尔文原来的一些观点进行了修正。例如提出了“适应度”的概念取代传统的“最适者生存”的说法。到了20世纪30年代至40年代,基于渐进化、自然选择和种群思想,同时又符合已知的遗传学机制,此外还考虑到环境因素影响的综合进化理论形成,标志着现代达尔文主义的产生。现代达尔文主义把进化的思想扩展到生物学的所有分支,以消除进化生物学与生物学其他领域之间的隔阂,也把现代生物学中各个领域的进展尽量融入其理论框架之中。
如今,在这个分子生物学时代,伴随着一个又一个生命密码的破解,进化论仍在不断地发展,“基因选择学说”“社会生物学”“间断平衡说”“中性理论”“进化发育生物学”等理论或学科的发展,都从不同的角度和侧面推进着进化论。
(摘编自《进化论错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