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为了对辽阔的疆域进行有效的治理,元朝统治者根据各地区的情况,采取因地制宜的方式,在东北、西北、东南、西南等地设置相应的管理机构。
材料二:元朝建立后,中央政府将山东、山西等“腹里”地区交由中书省直接管辖,在岭北、辽阳等地设立了十个行中书省。而行省作为地方最高行政机构,掌管一省的军政,与中书省互为表里,代朝廷统摄节制地方。元朝所设的十个行省当中,岭北、辽阳、甘肃、云南、湖广等都是典型的少数民族聚居区,这一地方制度的确立,无疑将中央政府的行政管辖范围进一步扩展到了边远地区。且在这些地区驻军、屯田、征收赋税,从而加强了边疆民族地区的经济开发,增进各族人民之间的交往。
材料三:自秦汉以来,中国政区常以大江大河作为政区边界,但当中央政府式微时地方容易割据称雄。基于这一现象,元朝在设置划政区时,打破了自然地理疆界,由于行省的设置不在同一时间,设置时所面临的军事、政治形势也不一样,因此在划分疆域的时候采用犬牙交错的形式。如岭北行省和辽阳行省地处蒙古帝国兴起发家之地,主要考虑的是防卫祖宗之地;河南江北、云南、四川等军事扼要之地则派驻蒙古骑兵驻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