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在清末的最后十年间,新式商人团体就开始如雨后春笋般相继成立,其中为数最多、影响最大的是商会、商团。它们首先是在城市建设、管理、治安、教育等社会公益事业方面发挥作用,随之扩大到路权运动、抵制关货运动、争取立宪运动等方面,发挥明显的政治影响,最后在辛亥革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国家在民国初期一直处在割据的涣散状态,经济权力一度脱离政治权力的束缚,萌芽的“市民社会”的自治力和经济组织力一度得到发挥。这一点在当时中国的革命中心广州和上海表现得特别明显。毛泽东曾经撰文称赞上海商人“鼓起担当国事的勇气,进步的非常之快”。
——摘编自罗荣渠著《现代化新论》
材料二
20世纪80年代后期,民间性的商会、行业协会又在各地兴起。集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于一体的工商联组织也面临新的挑战。在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系统,不少地区都乐于以民间商会的身份来争取私营工商业者的认同,希望由此来接续近代商会的历史,发挥“众商之会”的真正作用。
与商联的形成和发展不同,新兴商会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各阶层利益和社会结构不断分化调整的产物。目前在中国,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之间迫切需要建立一种新型关系,民间商会作为 一种社会组织纽带和发展结合方式,它们与政府机构以及其他社会团体相互补益,共同发挥作用, 应该是促进社会整合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还有不少学者认为,经济全球化及中国加入WTO使中国民间商会的发展更为迫切。
——摘编自李其荣等主编《海外人才与中国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