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圆
毕飞宇
①我不记得是什么时候了,总之,那一天我得到了一碗汤圆。但我们乡下人要土气一些,把汤圆叫作“圆子”。我的碗里一共有 4个圆子,后来,有几个大人又给了我一些,我把它们都吃光了。以我当年的年纪,我的母亲认为,我吃下去的数量远远超出了我的实际能力,所以,她不停地重复,她的儿子“爱吃圆子”,他吃了8个”。后来,大家都知道了,我自己也知道了,我爱吃圆子,一顿可以吃8个。
②直到现在,我都快五十了,我的母亲都认定了她的儿子“爱吃圆子”。我其实不喜欢。在那样一个年代,在“吃”这个问题上,爱和不爱是一个根本不存在的问题,首要的问题是“有”。在“有”的时候,一个孩子只有一个态度,或者说一个行为:能吃就吃。这句话还可以说得更露骨一点:逮住一顿是一顿。
③我还想告诉我的母亲,其实那一次我吃伤了。很抱歉,“吃伤了”是一件很让人难为情的事,可我会原谅自己。在那样的年代,有机会的话,我相信所有的孩子都会吃伤。
④我为什么至今还能记得那碗汤圆呢?倒不是因为我“吃伤了”,首要的原因是因为汤圆属于“好吃的”。吃好吃的,在当时这样的机会并不多。我的父亲有一句口头禅,说的就是“好吃”与“记忆”的关系:饿狗记得千年屎。那碗汤圆离我才 40多年呢,60年之后我也未必能够忘记。
⑤“好吃的”有什么可说的吗?有。
⑥我们村有一个很特殊的风俗,在日子比较富裕的时候,如果哪一家做了“好吃的”,关起门来独享是一件十分不得体的事情,是要被人瞧不起的。我这么说也许有人要质疑:你不说你们家做了“好吃的”,人家怎么知道呢?这么说的人一定没有过过苦日子。我要告诉大家,人的嗅觉是十分神奇的,在你营养不良的时候,你的基因会变异,你的嗅觉会变得和狗的嗅觉一样灵敏。这么说吧,你家在村东,如果你家的锅里烧了红烧肉,村子西边的鼻子会因为你们家的炉火而亢奋——除非你生吃。
⑦所以,乡下人永远都不会去烧单纯的红烧肉,他们只会做青菜烧肉、萝卜烧肉、芋头烧肉,一做就是满满的一大锅。为什么要这么做呢?要送。左边的邻居家送一碗,右边的邻居家送一碗,三舅妈家送一碗,陈先生(我母亲)家送一碗。因为有青菜、萝卜和芋头垫底,好办了,肉就成了一点“意思”,点缀在最上头。
⑧我们乡下人就是这样的,也自私,也狠毒,但是,因为风俗,大家都有一个思维上的惯性:自己有一点儿好的马上就会想起别人。它是普遍的,常态的。这个别人当然也包括我们这家外来户。
⑨柴可夫斯基有一首名曲《如歌的行板》。它脱胎于一首西亚的民歌,作者不详。这首歌我引用过好几次了,我还是忍不住,决定再一次引用它。它是这么唱的:瓦尼亚将身坐在沙发 /酒瓶酒杯手中拿/他还没有倒满半杯酒/就叫人去喊卡契卡。
⑩这首歌的旋律我很早就熟悉了,但是,第一次读到歌词是在 1987年的冬天。那一年,我大学毕业,一个人在宿舍。读到最后一句的时候,几乎没有过渡,我的眼泪夺眶而出。我不需要回忆,不需要。往事历历在目。在我的村庄,在那样一个艰难的时刻,伟大而温润的中国乡村传统依然没有泯灭,它在困厄地流淌,延续:每一个乡亲都是瓦尼亚,每一个乡亲都是卡契卡。我就是卡契卡,可我还没有来得及做瓦尼亚,我就离开了我的村庄。这是我欠下的。
⑪很可惜,在我还没有离开乡村的时候,这个风俗已经出现了衰败的态势,最终彻底没落了。
⑫风俗和法律没有关系,可我愿意这样解释风俗和法律的关系——风俗是最为亲切的法律,而法律则是最为彪悍的风俗。
⑬风俗在一头,法律在另一头。一个时代或一个民族的好和坏不是从一头开始的。好,从两头开始好;坏,也是从两头开始坏。在任何时候,好风俗的丧失都是一件危险的事,这不是我危言耸听。
⑭分享,多么芬芳的一个东西,它哪里去了呢?
⑮“一块给狗的骨头不是慈善,一块与狗分享的骨头才是慈善。”
⑯这句话是杰克•伦敦说的。我读到这句话的时候正是大学的二年级,在扬州师范学院的图书馆里头。这句话至今还像骨头一样生长在我的肉里。杰克•伦敦揭示了分享的本质,分享源于慈善,体现为慈善。
⑰我要感谢杰克•伦敦,他在我的青年时代给我送来了最为重要的一个词:分享。此时此刻,我愿意与所有的朋友分享这个词:分享。这个词可以让一个男孩迅速地成长为一个男人——他曾经梦想着独自抱着一根甘蔗,从清晨啃到黄昏。
⑱如果有一天,即便我的身体里头只剩下最后一根骨头,这一根骨头也足以支撑起我的人生。这不是因为我高尚,不是,我远远没有那么高尚。但是,因为有太多太多的人和我分享过他们的骨头,我自然有分享的愿望。
⑲我很高兴地注意到一个现象,“分享”这个词的使用率正在上升。我渴望着有那么一天,“分享”终于成为汉语世界里使用率最高的一个词,而“分享”也真的成为我们切实可感的“民风”。
(选自《苏北少年“堂古诃德”》)
①因为有青菜、萝卜和芋头垫底,好办了,肉就成了一点“意思”,点缀在最上头。
②即便我的身体里头只剩下最后一根骨头,这一根骨头也足以支撑起我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