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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3八下·义乌月考) 现代文阅读:

    汤圆

    毕飞宇

    ①我不记得是什么时候了,总之,那一天我得到了一碗汤圆。但我们乡下人要土气一些,把汤圆叫作“圆子”。我的碗里一共有 4个圆子,后来,有几个大人又给了我一些,我把它们都吃光了。以我当年的年纪,我的母亲认为,我吃下去的数量远远超出了我的实际能力,所以,她不停地重复,她的儿子“爱吃圆子”,他吃了8个”。后来,大家都知道了,我自己也知道了,我爱吃圆子,一顿可以吃8个。

    ②直到现在,我都快五十了,我的母亲都认定了她的儿子“爱吃圆子”。我其实不喜欢。在那样一个年代,在“吃”这个问题上,爱和不爱是一个根本不存在的问题,首要的问题是“有”。在“有”的时候,一个孩子只有一个态度,或者说一个行为:能吃就吃。这句话还可以说得更露骨一点:逮住一顿是一顿。

    ③我还想告诉我的母亲,其实那一次我吃伤了。很抱歉,“吃伤了”是一件很让人难为情的事,可我会原谅自己。在那样的年代,有机会的话,我相信所有的孩子都会吃伤。

    ④我为什么至今还能记得那碗汤圆呢?倒不是因为我“吃伤了”,首要的原因是因为汤圆属于“好吃的”。吃好吃的,在当时这样的机会并不多。我的父亲有一句口头禅,说的就是“好吃”与“记忆”的关系:饿狗记得千年屎。那碗汤圆离我才 40多年呢,60年之后我也未必能够忘记。

    ⑤“好吃的”有什么可说的吗?有。

    ⑥我们村有一个很特殊的风俗,在日子比较富裕的时候,如果哪一家做了“好吃的”,关起门来独享是一件十分不得体的事情,是要被人瞧不起的。我这么说也许有人要质疑:你不说你们家做了“好吃的”,人家怎么知道呢?这么说的人一定没有过过苦日子。我要告诉大家,人的嗅觉是十分神奇的,在你营养不良的时候,你的基因会变异,你的嗅觉会变得和狗的嗅觉一样灵敏。这么说吧,你家在村东,如果你家的锅里烧了红烧肉,村子西边的鼻子会因为你们家的炉火而亢奋——除非你生吃。

    ⑦所以,乡下人永远都不会去烧单纯的红烧肉,他们只会做青菜烧肉、萝卜烧肉、芋头烧肉,一做就是满满的一大锅。为什么要这么做呢?要送。左边的邻居家送一碗,右边的邻居家送一碗,三舅妈家送一碗,陈先生(我母亲)家送一碗。因为有青菜、萝卜和芋头垫底,好办了,肉就成了一点“意思”,点缀在最上头。

    ⑧我们乡下人就是这样的,也自私,也狠毒,但是,因为风俗,大家都有一个思维上的惯性:自己有一点儿好的马上就会想起别人。它是普遍的,常态的。这个别人当然也包括我们这家外来户。

    ⑨柴可夫斯基有一首名曲《如歌的行板》。它脱胎于一首西亚的民歌,作者不详。这首歌我引用过好几次了,我还是忍不住,决定再一次引用它。它是这么唱的:瓦尼亚将身坐在沙发 /酒瓶酒杯手中拿/他还没有倒满半杯酒/就叫人去喊卡契卡。

    ⑩这首歌的旋律我很早就熟悉了,但是,第一次读到歌词是在 1987年的冬天。那一年,我大学毕业,一个人在宿舍。读到最后一句的时候,几乎没有过渡,我的眼泪夺眶而出。我不需要回忆,不需要。往事历历在目。在我的村庄,在那样一个艰难的时刻,伟大而温润的中国乡村传统依然没有泯灭,它在困厄地流淌,延续:每一个乡亲都是瓦尼亚,每一个乡亲都是卡契卡。我就是卡契卡,可我还没有来得及做瓦尼亚,我就离开了我的村庄。这是我欠下的。

    ⑪很可惜,在我还没有离开乡村的时候,这个风俗已经出现了衰败的态势,最终彻底没落了。

    ⑫风俗和法律没有关系,可我愿意这样解释风俗和法律的关系——风俗是最为亲切的法律,而法律则是最为彪悍的风俗。

    ⑬风俗在一头,法律在另一头。一个时代或一个民族的好和坏不是从一头开始的。好,从两头开始好;坏,也是从两头开始坏。在任何时候,好风俗的丧失都是一件危险的事,这不是我危言耸听。

    ⑭分享,多么芬芳的一个东西,它哪里去了呢?

    ⑮“一块给狗的骨头不是慈善,一块与狗分享的骨头才是慈善。”

    ⑯这句话是杰克•伦敦说的。我读到这句话的时候正是大学的二年级,在扬州师范学院的图书馆里头。这句话至今还像骨头一样生长在我的肉里。杰克•伦敦揭示了分享的本质,分享源于慈善,体现为慈善。

    ⑰我要感谢杰克•伦敦,他在我的青年时代给我送来了最为重要的一个词:分享。此时此刻,我愿意与所有的朋友分享这个词:分享。这个词可以让一个男孩迅速地成长为一个男人——他曾经梦想着独自抱着一根甘蔗,从清晨啃到黄昏。

    ⑱如果有一天,即便我的身体里头只剩下最后一根骨头,这一根骨头也足以支撑起我的人生。这不是因为我高尚,不是,我远远没有那么高尚。但是,因为有太多太多的人和我分享过他们的骨头,我自然有分享的愿望。

    ⑲我很高兴地注意到一个现象,“分享”这个词的使用率正在上升。我渴望着有那么一天,“分享”终于成为汉语世界里使用率最高的一个词,而“分享”也真的成为我们切实可感的“民风”。

    (选自《苏北少年“堂古诃德”》)

    1. (1) 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40多年后,“我”依然记得小时候那碗汤圆,这并非母亲所认为的我爱吃汤圆,事实上这和爱不爱吃没有太大关系。 B . 过过苦日子的乡下人自己有一点儿好的马上就会想起别人,并不是因为他们高尚无私,而是淳朴的风俗造成的思维习惯。 C . 作者对风俗和法律的关系给出自己的理解,这与他曾经在艰难的日子里感受到伟大而温润的中国乡村传统有一定的关系。 D . “分享”的好风俗在我的村庄经久不衰,且“分享”的使用率不断攀升。我期待自己乡村的好风俗能够传播到全国各地。
    2. (2) 文章第⑨段引用柴可夫斯基的名曲《如歌的行板》的歌词有何作用?
    3. (3) 请说说你对“一块给狗的骨头不是慈善,一块与狗分享的骨头才是慈善”的理解。
    4. (4) 北师大张同道教授说“毕飞宇的语言是诗性的,像瑞士表一样准确、精致,字里行间流淌着汉语的血脉和韵律”。请从下面句子中任选一句分析。

      ①因为有青菜、萝卜和芋头垫底,好办了,肉就成了一点“意思”,点缀在最上头。 

      ②即便我的身体里头只剩下最后一根骨头,这一根骨头也足以支撑起我的人生。

    5. (5) 有人认为,在物质匮乏的时代,分享是一种淳朴的风俗。如今物质丰富,衣食无忧,分享失去了时代意义,不必再传扬了。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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