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初中道德与法治 / 单选题
  • 1. (2023八下·文山期末) 贵州梵净山“金顶刻字案”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陈某支付修复及赔偿费近12. 4万元,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据悉:被告人陈某在贵州梵净山游览途中,使用登山手杖在金顶摩崖石壁上刻字,对梵净山金顶摩崖石壁造成了重要损害,且造成严重不良的社会影响。这一案例给我们的警示有(   )

    ①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不能以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集体利益为代价

    ②法不可违,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

    ③如果不服法院判决可以提出抗诉

    ④要履行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

    A . ①②④ B . ①②③ C . ①③④ D . ②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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