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选出代表自己意愿的人来掌握并行使权力,是中国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是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中国的选举是广泛的、平等的、真实的、发展的。几十年来,中国适时修改选举法,选举全国人大代表时,农村和城市每位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比例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8:1,到1995年的4:1,再到2010年的1:1,逐步实现了城乡人口的平等选举。人们的民主意识不断增强,参选率不断提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先后进行12次乡级人大代表直接选举、11次县级人大代表直接选举,选民参选率均保持在90%左右。人大代表也通过一年一度的乡、县、市、省、全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自下而上,将人民群众意愿和呼声真实反映、向上传递。
结合材料,运用《当代国际政治与经济》中的“国家的本质”知识,说明我国人大代表选举的发展是如何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