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二战后,随着西方国家郊区化的发展,内城不断衰落,城市绅士化程度加剧,中产阶级向郊区迁移,内城变成了低收入和有色人种聚集区,社区环境不断恶化,给国家社区治理带来了较大的挑战。20世纪60年代,约翰逊政府发起“向贫困开战”,即动员全国一切人力和财力资源解决社会贫困问题,并且推行社区行动计划来促进政府管理部门与社区服务机构的协调发展。在此背景下,民权运动兴起,社会组织,社团、志愿者以及市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意愿逐步增强。但由于过度依靠政府来提供社区服务,诱发了投资成本过大、效率过低和服务机构难以适应社区诉求等弊病。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政府缩减财政,促使第三方力量来提供社区服务。
——摘编自边防、吕效《基于比较视角的美国、莫国及日本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研究》
材料二:建国初,一些城市中出现了由群众自发组织的,规模、职能不一的防护队、防盗队和居民互助组等自治组织。1953年6月,中央要求各地建立居民委员会,其性质是群众性自治组织,而非基层政权组织。1954年《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颁布,第一次用法律的形式肯定了居民委员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发生很大变化。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扩大了居委会职能,居委会可根据需要自行设立各种工作委员会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以及大量的“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社区式管理”成为城市管理新的模式。2000年,《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走设的意见》颁布,标志着社区建设成为城市基层社会管理的新方向。除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之外,社区还出现以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以及社会非营利性公益组织为代表的新兴组织。通过居民会议议事协商和民主听证等形式,社区各类主体都可以平等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民主决策。
——摘编自朱汉国主编《当代中国社会史》等
阅读材料,结合所学,围绕“社会基层治理”,剖析中美两国的异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