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3·辽宁三模)
原、被告系同一小区前后楼栋的邻居,两家最近距离不足20米。被告为监测住宅周边,在其入户门上安装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自动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位置正对原告等前栋楼多家住户的卧室和阳台。原告认为,被告侵犯其隐私,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拆除可视门铃、赔礼道歉并赔偿财产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被告的安装行为已侵害了原告的隐私权
②被告没有侵犯原告隐私的主观意图,原告应予容忍
③原告如不能证明其精神和财产受损,法院不会支持全部请求
④被告若不服法院判决,可以随时行使上诉权
A . ①③
B . ①④
C . ②③
D . ②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