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某于2022年5月入职N科技公司,月工资20000元。N科技公司在与华某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求其订立一份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协议内容包括“我自愿申请加入公司奋斗者计划,放弃加班费”。半年后,华某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加班费。N科技公司承认华某加班事实,但以其自愿订立放弃加班费协议为由拒绝支付加班费。华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简称“仲栽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栽决N科技公司支付2022年5月至10月加班费24000元。
仲裁委员会是否会支持华某的请求?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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