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庸调 | 两税法 | |
纳税人范围 | 农民是缴税的主体。不课税责族、官员及其墒亲、太学生、僧侣、孝子贤孙、义夫节妇、老残笃疾等 | 农民是其中的一部分,嫩税不分主客户除螺寡独孤不支济者,其他一律缴税 |
征税项目 | 以人丁为主,分租庸调三种 | 分地税和户税 |
征收物品 | 以实物缴纳 | 依户等纳钱,依田亩纳米粟 |
缴税时间 | 缴税时间不一 | 分夏、秋两征 |
①一定程度反映了中国古代有优抚老弱贫苦等弱势群体的传统
②户税纳钱,地税交实物,一定程度适应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③租庸调制和两税法都减轻了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④两税法扩大收税对象,是基于政府财政收入锐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