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2023年3月7日,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肖捷受国务院委托,就《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向大会作说明。参加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对该方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讨论、建言献策。3月10日,29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按下表决器,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
材料二 立法法修改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两次向党中央请示报告,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聆听人民声音,反映人民意愿,保障人民权益。2023年3月13日,大会高票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此次修改贯彻落实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总结了新时代立法工作的新成果新经验,充分体现新时代党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