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天人合一”的思维模式贯穿于整个中国传统文化,表现出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天人合一”最根本的思想,就是认为人与自然是不可分割的整体,这也是中国传统文化区别于主客两分、二元对立的西方文化的显著特征之一。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道家思想将“道”作为世界的本原,认为“道”是创生、融贯人与万物的根本原因和总动力,从而将人与自然的关系构建为“万物一体”的整体生态系统。而儒家则从“性天同一”思想出发,认为人的本性与天的本性完全一样,竭力反对将人与自然分割对立。
中国传统文化“天人合一”思想对当今树立正确的人与自然相统一的整体生态思想有很大的启发与借鉴意义。但中国传统社会生产力不发达,人与自然的关系只是在以自然经济和小农生产为主的生产方式下的简单统一。中国传统社会的“天人合一”始终保持着一种神秘的宗教情结,即较多地表现出对天的权威的无与伦比的神性崇拜。它反映出小农经济对自然的依赖性,表现出生产力低下时人对自然的顺应与屈从。
在我国当今生产力高度发展的条件下,人与自然的关系越来越复杂。一方面,现代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矛盾已经充分展开,传统的“天人合一”思想下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已经不符合现实;但是另一方面,如果以天人二分的自然观以及由此形成的片面的人类中心主义为指导,任由人与自然的矛盾激化,必然会重走西方文明的老路,造成人与自然、社会的高度紧张对立。
为从根本上解决自然以及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危机,习近平同志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基础,以发展生产力为目的,对西方提倡的把自然与人相对立起来的人类中心主义给予否定,继承传统的“天人合一”思想强调万物是共在共生的一体关系的思维模式,并予以创造性地丰富发展,使之在新时代得以焕发生机与活力。习近平将“天人合一”作为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出发点,强调必须将人与自然的关系看成一体。人类应在尊重自然的前提下,与自然“共在”,才可能实现现代经济、政治、文明建设工作的协调、规律地开展。
(摘编自吴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天人合一”思想的传承与创新》)
材料二:
道家认为“道”是创生、融贯人与万物的根本原因与总动力,将整个世界构建为“天人合一”“万物一体”的生态整体系统。老子在《道德经》中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认为“道”是产生自然界天地万物的根本,人与天地都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而儒家则从“性天同一”思想出发,认为人的本性来自天,反对将人从自然中分割对立出来。儒家经典《周易》将天、地、人的关系阐发为“三才”之说,把人与天、地并立,说明人与宇宙万物共生共处的关系。孟子也表达了人与天由于本性相通而可以达到相育相参、互相交融的理想状态。
道家认为,人类不能强行改变事物的发展过程,而必须尊重“自然”的本真状态,人类必须“无为”而为,才能做到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所谓“无为”,并不是消极意义的无所行动,而是“不做违反自然的活动”。儒家也认为人必须依循万物本性与发展规律采取适宜行动。“天有行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荀子特别强调人们严格按客观规律办事的重要性: 如果不遵守自然规律之“常”,就会导致“凶”“乱”,使人类受到大自然的惩罚。儒家顺应天常的思想鲜明地表现出在当时的生产环境下人类对自然规律的敬畏与尊崇。
在道家思想中,老子认为,人类应当适可而止,克制自己对物质永不满足的追求欲望,才不会招致祸患。“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老子指出,人类必须“涤除玄览”“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才能使人与自然和谐,表现出最终的“道”。儒家将“取之以度、用之以时”作为利用万物的原则,强调必须长久性、可持续性地利用自然,才能使自然资源得以修生延续。
道家学说认为“道”化生出的宇宙万物既具有共同的本质,又具各自特有的存在价值,人类没有理由只从自身的价值角度对其他生命进行价值判断,更无权扼杀其他生命的个性甚至性命。庄子“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齐物”思想,认为包括人类在内的自然万物都有平等的地位与尊严,在这个整体中,无物可凌越他物而存在。儒家经典《易传》中指出,“天地之大德曰生”,认为应重视天地间所有生命的价值,从而将人类对万物生命的尊重提升到应有道德的高度。孔子将其道德原则——“仁”的思想内涵由“爱人”扩展到对整个自然界的爱护,认为“智者乐水,仁者乐山”。
(摘编自杨九华《天人合一视域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