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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3高二下·蚌埠期末) 战国时期的《商君书》里记载:“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为可分以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该事例表明( )

    ①我国对物权实行平等保护原则

    ②明确所有权可以实现定分止争

    ③法律应明确界定人们的财产权

    ④财产权是法定的最基本的物权

    A . ①② B . ①④ C . ②③ D . 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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