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料一:春秋时期奴隶主贵族“临时制刑,不预设法”,可以随意对平民及新兴地主用刑。即使有人制定了一些法律,也会被贵族所垄断,不能让百姓知道,便于贵族随意处置百姓。公元前536年,郑国的子产“铸刑书”,将法律条文铸在鼎上公布于众,开启了中国古代公布成文法的先例。
史料二:罗马建立共和国后,贵族常常利用对习惯法的解释权,保护自己,损害平民利益,激起了平民的反抗,平民纷纷要求制定成文法。公元前450年左右……将制定的法律刻在铜板上,公布于罗马广场,此即《十二铜表法》。这是罗马法制建设的第一步,是后世罗马法典甚至欧洲法学的渊源。
问题据上述史料,归纳铸刑鼎与颁布《十二铜表法》的相同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