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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1689年《权利法案》规定“议会必须经常举行”,同时议会又制订了“叛乱法令”,规定平时必须经过议会同意才能征集和维持军队,军队只能维持一年。法令每年需要重申一次,以免被国王破坏。议会还对王室预算的金额和用途都做了限制性的规定。1701年的《嗣位法》规定国王所做的任何决定必须由政府大臣同意签署。法官的任免权不再属于国王而属于议会,凡议会定罪的人,国王不能任意赦免等。在沃波尔当政时期,英国的经济稳步增长。从1720年到1740年,英国国内经济总水平提高了6.5%。

    ——摘编自王觉非《近代英国史》

    材料二: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并未给予资产阶级实权,帝国议会通过的法案必须得到皇帝和联邦议会的批准才能生效……德国宪政中没有实权的恰恰是相当于议会下院的帝国议会,而皇帝是国家元首、权力中心和军队统帅,有权任免官员、召集和解散议会、决定对外政策,帝国宰相对皇帝负责不对议会负责。……德意志的政体变革尽管是出于传统权力精英对自身政治优势地位的巩固,但却最终成为瓦解旧政治传统的催化剂。传统的统治阶级为了迎合工业化发展的需求,尽心竭力地以政府权威干预经济发展,制定出各项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政策。

    ——摘编自刘宗绪主编《世界近代史参考资料》

    1. (1) 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1689年以后英国政治发展的趋势及意义。
    2. (2) 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德国实施宪政民主的特点及其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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