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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1788 年 6 月 21 日,新罕布什尔州的代表大会以 57 比 46 的票数批准了“费城制宪会议”提出的联邦宪法,落实了需要 9 个邦批准的规定,美利坚合众国喷薄而出,成为一个法律实体。

    ——摘编自[美]罗伯特·麦克洛斯基《美国最高法院》

    材料二:经过激烈的争吵,制宪会议终于通过了这部联邦宪法。宪法规定行政权归美国总 统、立法权归国会、司法权归最高法院。总统由选举人团间接选举产生,任期 4 年。总统权力很大,有权任命官员,有权缔结条约,同时还是武装部队总司令。这样一个类似英国国王的角色不能不引起与会代表的警惕,所以为了避免行政权过大,宪法加强了国会和法院对总统权力的制约。

    ——摘编自[美]米尔奇等《美国总统制:起源与发展(1776~2007)》

    1. (1) 据材料一概括联邦宪法的原则,并结合所学简述该原则的历史意义。
    2. (2) 根据材料二分析材料如何体现美国权力制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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