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唐朝的“庸”制和两税法归并“庸”制,是中国古代力役制度从现役为主向征收代役金为主,并逐步将代役金归并入田亩税这一历史演变过程中,具有承前启后作用的重要步骤,成为后世诸多王朝役法重大改革的龟鉴。……唐《赋役令》规定:“县令须亲知所部富贫,每因收手实之际,即作五等定簿……若遭灾蝗旱涝之处,任随贫富为等级。”至元二十八年(1291),元世祖颁布的《至元新格》规定:“诸……役,先富强后贫弱,贫富等者,先多丁后少丁……。"由此不难看出它与唐朝的制度联系。
——摘编自陈明光《创新·缺陷·龟鉴——论隋唐五代税收史承上启下的历史地位》
材料二:王安石在新法系统中的尝试与广泛应用,产生于思想观念与创造力极为活跃但又积弊重重的北宋中后期,既有偶然性又有其必然性。他开启了新的经济与财政模式,并以货币运作为导向。常平新法执行青苗钱借贷—在还贷时,政府虽然设置货币与实物双选可能性,但通过初为低康的“粮食基准价”设定,驱动农民选择货币还贷。……免役法则由农业生产领域深入到基层劳役领城,进一步拓展了这一趋势的广度与深度。
——摘编自俞普悲《王安石变法中国家经济与财政行为的货币化导向》
材料三:财政体制与政治体制虽同属国家治理体系的内容,但财政体制遵循民主与分权原则……而蒋介石在党、政、军都拥有最高权力,而且行使权力时“被少顾及正式的指挥系统”。1928—1933年宋子文担任财政部长期间,财政部保持了一定的独立性,但正常权限常受蒋介石干预、如裁减军费、集中预算管理、严格财政约束和压编开支等,都收效甚微,财政制度安排部分失效……宋子文最终被迫辞职。继任的孔祥熙任职长达12年,期间大肆任用亲信,排斥异己,严重损害了财政系统的运转绩效。
——改编自焦建华《南京国民政府前期财政体制与政治体制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