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让我们聆听邻里之间发生的故事,从中感悟大道理。
故事一:小芳发现,一楼的王叔叔经常把私家车停在自家楼前的公共区域。小芳劝王叔叔不要这么做,可他却说,“地方空着多浪费,再停车是我的自由。”
相关链接:《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274条: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 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275条: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 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故事二:小芳的爸爸晚上将私家车停在车位上,第二天,发现车上有张纸条,上面写道:“车主你好!倒车时不小心撞到你车了,留下号码联系,153......”。看到这张便条,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