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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3八下·丰顺期末) 黄某未满14周岁的女儿私自在某营业厅花800元购买了一部手机。黄某得知后以自己不知情不同意购买为由找商家退货退款,但遭到拒绝。黄某请求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解,双方达成退货协议,商家于当日全额退还购机款800元。

    相关链接: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有人认为,给黄某的女儿退款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你是否同意这个观点?请说明你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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