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辞立其诚”,是《易传·文言》的一句话。这句话虽然是两千年以前讲的,现在仍应加以肯定,仍应承认这是发言著论写文章的一个原则。“立其诚”即是坚持真实性。诚者,实也,真也。现代所谓真,古代儒家谓之为“诚”。(在中国哲学史上,首先用“真”字的是道家。《庄子》说:“道恶乎隐而有真伪?”以真伪对举,始于庄子。)
“立其诚”可以说包括三层含义:一是名实一致,二是言行一致,三是表里一致。
名实一致即是言辞或命题与客观实际的一致。一般言辞的内容包括许多命题。哲学命题与科学命题都是表示客观事实或客观规律的。哲学命题与科学命题都可称为理论命题,理论命题符合于客观实际,就是真理的揭示。文学不是表示客观事实或客观规律的,然而也必须对于事物现象的本质有所显示,才能够感动人心。
言行一致亦即理论与实践一致,思想与行动一致。浅言之,即一个人的言论与他的行为一致;深言之,即学说理论与社会实践一致。古语说“听其言而观其行”,听一个人的言论还要看他的行为是否符合他的言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与社会实践相符合的,才能称为真理。
表里一致即心口一致,口中所说的与心中所想的应该一致。如果口说的是一套,心里所想的却是另一套,是谓说假话,是最明显的不诚。“修辞立其诚”,首先要表达自己的真实思想。
学说、言论、文章,都有一个诚伪问题。
哲学与科学的目的在于追求真理,追求对于世界的正确认识。人在观察现象的时候,往往表现一定的主体性,在认识中含有一定的主观因素。但是,追求真理就应力求避免主观的干扰。《管子》书中的《心术上》提出所谓“静因之道”。《心术上》说:“因也者,无益无损也。……因也者,舍己而以物为法者也。”这是说,在认识外物的时候不要对于外物有所损益,力求认识外物的本来面目。列宁论“辩证法的要素”,举出十六条,第一条是“观察的客观性”,这是唯物主义方法的基本原则。
多年以来,人们强调主体性的重要,这是正确的。但是,发挥主体性,应以认识的客观性为前提。这里有一个改造世界与认识世界的关系问题。人类的主体性,主要在于能改造世界,但改造世界应以正确的认识为依据。只有正确地认识世界,才能有效地改造世界。有时在改造世界的过程中也能加深对于世界的认识,但是对于世界的正确认识还是改造世界的基本条件。
“修辞立其诚”,包含端正学风的问题。据《汉书·儒林传》记载,齐诗的经师辕固曾对公孙弘说:“务正学以言,无曲学以阿世。”所谓曲学阿世即是哗众取宠,曲解经典的原义以讨好于时尚,也就是背离了原则而顺风转舵,这就违反了追求真理的学术宗旨。“修辞立其诚”应是端正学风的首要准则。汉代经师所尊崇的是儒家的原则,我们今天则应强调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
揭示客观真理确非容易,但是表达自己的真实思想应该并非难事。然而,千百年来,由于世事的错综纷繁,说真话、讲实话,却不是容易做到的。人们常常把真实的思想感情隐藏起来。这是复杂的不正常的社会关系所造成的人心的扭曲。然而,把自己的真实见解表达出来,这应是“修辞立其诚”的起码要求。
应该承认,“修辞立其诚”是一个唯物主义的原则。唯物主义肯定事实,肯定客观真理。唯物主义者无所畏惧,敢于把自己的思想见解亮出来。虽然在今天的世界上唯心主义比较流行,我还是相信,唯物主义是科学研究的真实基础。
(摘编自张岱年《修辞立其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