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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包身工制是旧中国工厂中实行的一种定期卖身的雇佣制度。最早是在日资纱厂中广泛采用。包身工多系农村贫苦少女,通过包身契包给“带工”的工头。由包工头付给女工家庭以低微的包身费,一般为二三十元。包身期限一般为3年。在此期间,女工工资收入,均归包工头所有,包工头仅供给包身工以极低的生活费。包身工在厂里受资本家和工头的欺压,劳动繁重;在厂外的切行动则受包工头的严密监视,绝无人身自由。她们过着非人的生活,许多人未满期就被折磨而死,是旧中国处境最为悲惨的工人。

    包身工制曾在旧中国的一些工厂,特别是纱厂实行。1932年,上海的纱厂中,包身工约占女工的1/3,在日资纱厂中包身工约占一半。包身工制是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产物,是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相结合的奴役制度。由于工人群众的斗争和社会舆论的谴责,随着抗日战争的爆发,革命形势的发展,包身工制趋于消灭。

    (摘编自互联网)

    比较这两段文字与课文中相关内容的异同点。

    相同点:

    不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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