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
皇佑二年,吴中大饥,殍殣①枕路,是时范文正领浙西,发粟及募民存饷② , 为术甚备,吴人喜竞渡,好为佛事。希文乃纵民竞渡,太守日出宴于湖上,自春至夏,居民空巷出游。又召诸佛寺主首,谕之曰:“饥岁工价至贱,可以大兴土木之役。”于是诸寺工作鼎兴。又新敖③仓吏舍,日役千夫。
监司④奏劾杭州不恤荒政⑤ , 嬉游不节,及公私兴造,伤耗民力,文正乃自条⑥叙所以宴游及兴造,皆欲以发有余之财,以惠贫者。贸易、饮食、工技、服力之人,仰食于公私者,日无虑数万人。荒政之施,莫此为大。是岁两浙唯杭州晏然民不流徙皆文正之惠也。岁饥发司农之粟,募民兴利,近岁遂着为令。既已恤饥,因之以成就民利,此先生之美泽也。
[注]①殍殣:饿死的人。②募民存饷:聚集百姓慰问,馈赠物品。存,慰问。饷,给……以饭食。③敖:通“廒”,粮仓。④监司:主管检查的官员。⑤荒政:古代在遇到荒年时所采取的救济措施。⑥条:分列项目、条目。
①是时范文正领浙西
②皆欲以发有余之财
是 岁 两 浙 唯 杭 州 晏 然 民 不 流 徙 皆 文 正 之 惠 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