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宋祁《玉楼春》词有句名句:“红杏枝头春意闹。”李渔《笠翁余集》卷八《窥词管见》第七则别抒己见,加以嘲笑:“此语殊难著解。争斗有声之谓‘闹’;桃李‘争春’则有之,红杏‘闹春’,余实未之见也。‘闹’字可用,则‘吵’字、‘斗’字、‘打’字皆可用矣!”苏轼少作《夜行观星》有一句“小星闹若沸”,纪昀《纪评苏诗》在句旁抹了一道墨杠子,加批:“似流星矣。”这表示他不懂苏轼那句,以为它像司空图《司空表圣文集》卷四:“亦犹小星将坠,则芒焰骤作,且有声曳其后。”宋人诗文里常把“闹”字来形容无“声”的景色。宋祁的词句和苏轼的诗句都是“通感”或“感觉挪移”的例子。
在日常经验里,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味觉往往可以彼此打通或交通,眼、耳、舌、鼻、身各个官能的领域可以不分界限。颜色似乎会有温度,声音似乎会有形象,冷暖似乎会有重量,气味似乎会有锋芒。诸如此类在普通语言里经常出现。譬如我们说“光亮”,也说“响亮”,把形容光辉的“亮”字转移到声响上去,正像拉丁语以及现代西语常说的“黑暗的嗓音”“皎白的嗓音”,就仿佛视觉和听觉在这一点上有“通财之谊”。培根曾说,音乐的声调摇曳和光芒在水面浮动完全相同,“那不仅是比喻,而且是大自然在不同事物上所印下的相同的脚迹”。那可以算是哲学家对通感的巧妙的描写。
(摘编自钱锺书《通感》)
材料二
《荷塘月色》富有诗情画意。朱自清先生以诗人的灵敏的触觉去感受荷塘月色,不但游目骋怀地观摩,而且严辨淄渑地品味,从而细致地描绘了令人“惊异”的“无边的荷香月色”。
作者写月色是荷塘里的月色,写荷塘是月光下的荷塘,层次里复有层次,使整个画面有立体感、渗透感;其中动静、虚实、浓淡、疏密,是画意的设置,也是诗情的安排。《荷塘月色》运用的手法是多样的。有鲜明的比喻,有明显的对比,有强烈的衬托,有生动的拟人。但更令人赞赏的是,由于作者对描写对象有极其深刻的体会,因此突破一般经验而产生一种奇特而新颖的手法,即古典诗歌中常有的“通感”的艺术手法,这种出神入化的艺术处理手段,在现代散文创作中是不多见的。《荷塘月色》描写的细,来自作家对客观物象观察的细,体味的细。仅以对蝉声这一细节的描写就足以说明问题。由于有些读者提出异议,以为月夜不应有蝉鸣,因此朱自清请教了好些人,最后还是亲自体察,“又有两回亲耳听到月夜的蝉声”,才打消了修改的念头,因此他深深地体会到“观察之难”,以为不能“由常有的经验作概括的推论”。整篇《荷塘月色》均体现了作者这种缜密审察的创作精神,他不但对荷塘作整体的揣摩,而且作局部的审视,时而以荷塘为主景,月色为背景,时而以月色为主景,荷塘为背景,时而摹写花叶,时而描绘岸柳,时而淡勾云彩,时而轻描树影,层层铺陈,步步开拓,细腻地展现了荷塘月色之令人“惊异”之美。朱自清还认为“花和光固然是诗,花和光以外也还有诗”“山水田野里固然有诗……任一些颜色,一些声音……一些味觉,一些触觉,也都可以有诗”。艺术家的任务就是要以敏锐的感觉去发现这些“诗”。从《荷塘月色》里不难发现,作者正是这样努力去发掘蕴含在大自然里的这些“诗”,运用各种艺术手法极力摹写了月夜荷塘的声、光、色、味,从而创造了使人沉醉的意境。
《荷塘月色》除了描写技巧有独到之处外,语言也有突出的特色。朱自清语言的最大特点是自然新颖,如他自己所主张的,“新而不失自然”,他常常成功地以“不欧化的口语”来绘神状态、表情达意。优美的艺术境界是要通过高质量的语言来实现的,所以凡杰出作家无不重视语言的锻炼。《荷塘月色》的语言艺术确实达到了如作者所追求的“顺口”“顺耳”“顺眼”的境地。
《荷塘月色》之无限动人,还在于作者融情入景,即景抒情,那轻纱般掩映下的荷塘景色,反映的恰是作者当时微妙的心思。作者缘情写景,以景衬情,使作品不仅具有绘画美,而且富有情趣美。
(摘编自刘泰隆《荷香月色,诗情画意》)
材料三
1920年以后,朱自清的家境已经非常惨淡,因为贫穷,家庭失和。1922年,朱自清带妻儿回扬州,打算与父母和解,结果不仅没有解决矛盾,反而加深了精神上的痛苦。1927年暑假中,朱自清想回扬州,但是又怕难以和父亲和解,犹豫不定,因而有“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之语。这证明朱自清在漫步荷塘时感到的自由,在性质上是一种伦理的自由,是摆脱了作为丈夫、父亲、儿子潜意识里的伦理负担,向往自由的流露,和政治性的自由是没有直接关系的。这样的解释,如果不是更加切近朱自清的本意,至少也是揭示了比较深刻的心理和艺术的奥秘。朱自清自己也曾表示“只有参加革命或者反革命,才能解决自己的惶惶然”,但是他“只是在行为上主张一种日常生活的中和主义”,“妻子儿女一大家,都指着我生活”,“还是别提超然为好”,“最终的选择还是‘暂时逃避’”。当然这种逃避是不轻松的:“这几天似乎有些异样。像一叶扁舟在无边的大海上,像一个猎人在无尽的森林里……心里是一团乱麻,也可说是一团火。似乎在挣扎着,要明白些什么……”这些表明朱自清因为考虑到妻子孩子的责任问题,而不能绝对自由地作政治的抉择。
(摘编自孙绍振《超出平常的自己和伦理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