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律师:
您好!我今年88岁了,离异后未再婚,父母亲已过世,膝下无子女,也无兄弟姐妹。我长期疾病缠身,生病住院期间,一直是市家园义工协会工作人员在照顾。为了感谢他们的精心照顾,在我过世后,想将我的遗产全部捐赠给协会,用于社会慈善事业,救助其他需要帮助的人,请问我应该如何做呢?
聂某
X年X月X日
如果你是张律师,可以提出的建议是( )
①通过亲笔书写遗嘱的形式,将遗产捐赠给协会
②完善意定监护制度的法律体系,尊重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③与协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协会尽到扶养义务后可以获得遗产
④在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的见证下,指定协会作为遗嘱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