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1952年底,一位农民在给毛主席的一封信中说:“我们祖祖辈辈做梦都想着有一天自己能有三亩、五亩的地,能在自己的土地上耕种,那有多高兴啊……现在这个梦想实现了。”
材料二:《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指出:……必须提倡组织起来,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发展农民的劳动互助积极性。1953年到1955年,农业互助合作社继续稳定发展,这时期建立起来的合作社,80%以上增产增收,15%持平,5%减产减收。
——林志坚《新中国要事述评》
材料三:1958年6月21日社论指出:“用最高的速度来发展我国的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是总路线的基本精神……速度是总路线的灵魂。”1958年8月3日社论指出:“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地的产是由人的胆决定的”。
材料四:“我们分田到户,每户户主签字签章,如以后能干,每户保证完成每户全年上交的公粮,不再向国家伸手要钱要粮。如不成,我们干部坐牢割头也甘心,大家社员也保证我们的小孩养活到18岁。”
——全国第一份分田到户协议书(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