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 立祠堂一所,以奉先世神主,出入必告 |
第十一条 | 凡为子者必孝其亲,为妻者必敬其夫,为兄者必爱其弟,为弟者必恭其兄 |
第十八条 | 子孙赌博无赖及一应违于礼法之事······则陈于官而放绝之······于宗图上削其名 |
第八十八条 | 子孙出仕,有以赃墨闻者,生则于《谱图》上削去其名,死则不许入祠堂 |
第九十一条 | 宗族无所归者,量拨房屋以居之。更劝勿用火葬,无地者听埋义冢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