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与先秦羁縻政策比较,汉唐时期的民族羁縻政策不仅在形式上有较大发展,也在某些基本原则上有较大的突破、创新。首先,就多民族统一原则来看,汉唐时期大大强化了周边民族对中央政权的隶属地位,作为少数民族的首领,其所担当的职权往往以受内地政权的册封为根据,并直接受汉唐所设的羁縻政策州府官吏的监督或汉唐驻军的控制。其次,汉唐的羁縻统治进一步发展与健全了先秦时的“依俗而治”原则。“依俗而治”不仅要强调“依俗”,更要在“治”上作文章。“依其故俗”只是治理的一种方法,其实是以设立羁縻机构职官及派军队等政治军事管理行为为前提的。其三,汉唐的羁縻统治民族政策把协调民族关系、维护民族团结放在了较重要的地位。汉设西域都护客观上起到了协调民族关系的作用。唐在大漠南北及西域设置的羁縻府州,也有利于防止西北各少数民族之间的相互攻伐。最后,汉唐的羁縻统治把加强民族间经济文化联系提上日程。汉唐时内地政权与周边民族间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经济贸易活动。
——摘编自杨永俊《我国古代民族羁縻统治政策的变迁及其原因探究》
材料二:宋朝先后与契丹族建立的辽、党项族建立的西夏、女真族建立的金长期并立。辽、西夏、金、大理等政权都吸收了中原王朝的政治制度、治理经验和文化。即使在局部政权割据、争战状态下,各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也从没有中断过……清朝设立理藩院管理边疆民族事务;通过满蒙联姻,加强对漠南蒙古的控制;通过军事斗争平定漠西紫古准噶尔部叛乱,土尔扈特部回归祖国,巩固了西北边疆;分别册封五世达赖与五世班禅为“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在青海、西藏地区设西宁办事大臣、驻藏办事大臣;在西南,沿袭土司制度,后来逐渐进行“改土归流”,废除世袭土官,选派有任期的流官进行管理。
——摘编自选择性必修一《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