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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3九上·孝昌开学考) 【古巴比伦、古罗马的法制建设】

    材料一:第1条:倘自由民宣誓揭发自由民之罪,控其杀人,而不能证实,揭人之罪者应处死。第25条:任何房屋失火,前来救火之自由民贪取屋主之财物者,此人应投入该处火中。第196条:若自由民损毁任何自由民之眼,则应毁其眼。第199条:若自由民损毁自由民之奴隶之眼……则应赔偿其买价的一半。

    ——摘编自《汉漠拉比法典》

    材料二:《十二铜表法》颁布前的习惯法是口耳相传、含混不清的,司法官吏适用习惯法时任意曲解,平民深受其苦。《十二铜表法》的出现,使刑事诉讼中的定罪量刑和民事诉讼中的裁决有了确定和公开的法律条文作为准绳,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贵族的司法专断。《十二铜表法》是当时罗马社会政治斗争,特别是平民与氏族贵族斗争的产物,它集中了过去的习惯法,并结合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编纂而成。它是罗马习惯法向成文法转变的重要标志,是罗马法发展的基础。

    ——摘编自刘全德主编《西方法律思想史》

    1. (1) 根据材料一,指出制定《汉漠拉比法典》的根本目的
    2. (2) 根据材料二,概括罗马共和国时期颁布《十二铜表法》的意义。
    3. (3) 结合上述材料,请谈谈你对法制建设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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