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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决狱”是指两汉时期审理案件以儒家经义定罪量刑的一种断案形式。它坚持原心定罪原则,即根据行为人主观心理动机的善恶,来断定其是否构成犯罪,是否应当给予处罚。“《春秋》决狱”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限制酷刑的作用,也营造了宽松的社会环境,但过于注重犯罪的主观因素,仅仅以伸缩性非常大的伦理道德为标准判案,必定会导致冤假错案的出现。这启示我们( )
①严禁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②应在社会治理中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
③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④坚持制定法律和认可法律的有机统一
A . ①③
B . ①④
C . ②③
D . ②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