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多次提出涉及长江流域立法的议案和建议。制定长江保护法,满足长江流域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对优美生活环境的需求,已成当务之急。 |
2 |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长江保护立法工作,两次作出重要指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2019年工作委要点将制定长江保护法列入其中。 |
3 | 全国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和党中央战略部署,将长江保护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交由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环资委”)牵头起草并提请审议。 |
4 | 各民主党派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深入调查研究,为推动长江保护法的出台持续贡献着智慧和力量。 “环资委”在听取有关国家机关、人大代表、民主党派、专家、企业、基层执法人员等对制定长江保护法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最终形成“草案”。 |
5 |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
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2019年,习近平在上海考察时首次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2021年10月,习近平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系统阐释了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揭示了我国人民民主的全过程属性——“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 |
相关链接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知识,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制定过程是如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