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部门间协同程度不高,各干各的,“五指分散不成拳”。
“1+1<2”,部门间协同效率低下,“一个部门干,剩下部门看”。
“1≠1”,部门协同权责不对等,推动工作缺乏抓手,牵头部门成“头疼部门”。
针对以上短板,要实现协同治理“1+1>2”应该( )
①立足部分服务整体,激发管理主体活力
②抓住主流,发挥牵头部门中枢协调作用
③坚持系统优化,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
④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提高基层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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