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垃圾问题古已有之。那么,古人是如何管理的呢?
早在商代,对垃圾管理就已到了残酷的地步。《韩非子 · 内储说上》写道: “殷之法,弃灰于道者 断其手。”“灰”,就是垃圾。这种严酷的刑罚一直被沿用到周朝,在收效甚大的同时,也导致民间 (A)。 到了秦朝,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汉书 ·五行志》上写道: “秦连相坐之法,弃灰于道者黥。 ”这样 的处罚和断手相比,表面上变轻了,但脸上的记号就成了耻辱, 以此来 (B) 。
那么古代有没有专门负责管理垃圾的人员?在周朝随着城市日益发展壮大,相关的“环保机构” (C) ;如果管理不力,管理人员也将受到处罚 。到了盛唐,对城市垃圾的管理同样严格。据《唐律疏 议》记载: “其穿垣出秽污者,杖六十; 出水者,勿论。主司不禁,与同罪……”
很多关于城市垃圾管理的范例从古至今让人匪夷所思,但是难道我们不能否认这种强制执行的法令 的确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