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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3八下·公主岭期末)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宪法的规定,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地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并获得相应物质保障的权利。 

    1. (1) 教育对个人和国家民族具有什么意义? 
    2. (2) 国家从制度上保障和维护每个适龄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作为正在履行受教育义务的学生,我们应该怎样对待国家赋予我们的宝贵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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